曾智红

联系我们

姓名:曾智红
手机:13701983499
电话:021-5118 2323
邮箱:lewis@dlflawyer.com
证号:13101200210587104
律所:上海汉路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398号汇智大厦1904室

首页: 律师文集 > 债务纠纷> 正文

债务纠纷

连带责任的承担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上海债务纠纷律师   网址:http://www.lawshzwjf.com/   时间:2022/10/26 16:00:43

  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那么,连带责任的承担及赔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连带责任的承担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1、连带责任的承担是受害人可以找其中任何一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不是由连带责任人决定各自赔偿多少。至于赔偿标准,则需要看侵权的类型以及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并无具体的标准。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保证人如何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就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从上述内容可以知道,连带责任的承担是受害人可以找其中任何一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不是由连带责任人决定各自赔偿多少。至于赔偿标准,则需要看侵权的类型以及受害人遭受的损失,并无具体的标准.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电话联系

  • 13701983499
  • 021-5118 2323